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3-09-01 点击数: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学校的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,提高使用效益,根据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及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任务的必备条件。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,按照“统一规划,统一管理;管用结合,物尽其用”的原则实行。学校现代技术中心是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,实行计算机系统化管理,建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一级帐;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统一采购;制定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。

教学科研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仪器设备计划申请、审批、购置、验收、使用、维护、维修等管理办法,实行岗位责任制,切实做到坚持制度,责任到人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。

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,要按照学校设备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。购置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,必须经现代技术中心验收合格入帐后,开具仪器设备出入库单,财务中心方可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付款,录入仪器设备相关信息,系统化管理,做到仪器设备帐、物相符。

单价为500元(含500元)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固定资产;单价为500元以下能重复使用的为低值耐用品。

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借用管理,因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工作需要,需借用仪器设备的工作人员,应按要求填写《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申请单》,办理相关的借用手续。

使用单位(包括各行政教辅部门、教学科研单位)要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,重视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,充分利用仪器设备的功能,有效延长使用寿命。

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,做到合理流动、资源共享,杜绝闲置浪费、公物私化。在完成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积极参加校区协作。仪器设备的调拨、报废必须按规定,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(备案)。

现代技术中心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,实施计算机系统化管理。对仪器设备的种类、功能、数量、金额、分布及使用状况,经常进行分析和汇总,掌握具体情况,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。实现校区间各类数据网上传输,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。

凡是离职、休假(三个月以上)等情况的教职工,都要按规定及时到现代技术中心办理自己保管、领用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,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处理和拒绝移交。人力资源管理处在办理上述人员的有关离岗手续时,应先核实该人员是否已办妥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后,方可放行。

第二章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

第十一条 现代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、维护和管理。

第十二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在保修期内的维修以校内维修为主,保修期外以校外维修为主。现代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维修和维护能力,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。

第十三条 为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,现代技术中心应建立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。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,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、检测、检修,并做好记录。

第三章 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

第十贵重仪器设备是指单价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。购置前一定要进行可行性论证,要选择信誉度高,能完善仪器设备安装、验收、索赔、保修,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;要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,在验收合格后,在使用期间能正常运转。

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每台(批)都要建立档案,档案含有厂家或公司提供设备的技术参数、安装要求、操作规程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,并附加设备使用、维修的记录。

第十六条 学校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、资源共享。尽量避免出现重复购置;并尽可能的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。

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分解使用。确因改造升级需拆改时,应经现代技术中心和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
第十八条 要加强仪器设备操作管理,积极培训工作人员的独立操作能力。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,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。仪器设备的使用、维修、管理人员需经培训和考核,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。

第四章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赔偿

第十九条 凡使用仪器设备、器材均应遵守设备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,严防损坏或丢失。因工作不负责任,违规操作,公物私用,任意拆卸、搬运仪器设备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,将按照责任事故处理,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赔偿处罚。

第五章 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

第二十条 单价为500元(含500元)的仪器设备作为学校固定资产,应按照规定建账,并录入设备管理系统。

第二十一条 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验收合格后,必须在15天内办理建账手续,财务中心方可予以付款。

第六章 附则

 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现代技术中心负责解释。

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

2020年8月30日(修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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